聯邦法官本周裁定,MTA必須在任何經過??翻新的地鐵站安裝電梯 - 無論成本如何。
美國地區法官埃德加多·拉莫斯周三發布了這項任務,因為MTA違反了美國殘疾人法案,因為在2014年布朗克斯米德爾敦路站改造期間沒有安裝電梯。當該系統的472個站點中只有四分之一配備升降機時,該裁決將對現金短缺的公交機構如何改造地鐵站產生深遠的影響。
紐約南區的美國檢察官杰弗里伯曼在一份聲明中說:“殘疾人擁有與其他人一樣使用紐約市地鐵系統的相同權利。” “法院的判決標志著MTA的終結,將殘疾人視為二等公民。”
殘疾人權利倡導者在2016年起訴MTA,指控當局在6號線的Middletown路高架車站進行超過2700萬美元的翻修時,忽略了安裝電梯。
根據拉莫斯的裁決,無論成本如何,當局都必須在正在進行維修的車站安裝電梯,除非這種翻新在“技術上不可行”,伯曼說。 MTA認為,在布朗克斯站以及整個系統的幾個站點建造電梯是不可行的 - 盡管法院尚未解決這一問題。
MTA長期以來一直受到殘疾人權利團體的憤怒,他們說該機構必須采取更多措施確保所有車友都可以使用其車站。在某些情況下,MTA已經認為可以到達的車站在某些方向上缺少電梯和斜坡。該機構的發言人表示,它致力于提高整個系統的可訪問性。
MTA發言人Max Young表示:“MTA堅定不移地致力于改善整個地鐵的通道,其目標是在五年內增加50個附加站點。” “我們并沒有動搖這一承諾。 ”
Brett Eisenberg與布朗克斯獨立生活服務公司(Bronx Independent Living Services)一起被稱為訴訟中的原告,稱贊這一決定是限制行動的紐約人的分水嶺。
艾森伯格在一份聲明中說:“這對所有需要電梯進入地鐵的紐約人來說是一次重大勝利,尤其是布朗克斯那些完全無法進入地鐵站的人們。” “在計劃改善地鐵系統時,MTA無法繼續滿足殘疾人的需求。”